上传时间: 2021-05-01 浏览:0人
各学院:
为大力培养同学们的“知荣辱,倡文明”精神,增强我们的发展观念,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,培养同学们的,加强文明礼仪与行为规范,提高我校学子的文化修养,共同营造“讲文明树新风”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帮助同学们养成基本文明习惯,营造浓厚学习风气,创造优美环境,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,营造良好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气,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,因此我校开展了此次“知荣辱,倡文明”摄影大赛,将文明规范用摄影的形式表达出来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活动组织
(一) 指导单位: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学生处、宣传部
(二) 主办单位: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
二、活动目的
知荣辱,倡文明,良好素质养成。
活动时间
2021 年 5 月 9 日--5 月 29 日(暂定)
四、参与人员
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全体学生
五、作品要求
1、参赛选手的作品必须符合活动主题,要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,不得出现负面悲观影响。
2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、盗用他人或网上作品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3、作品体裁和风格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谢绝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。
4、每位选手对自己的作品准备100字的简要介绍。
5、作品格式要求:
将所要表现的内容以照片拍摄下来,排版无误以JPG格式5M以上高品质电子电子文件。
6、作品版权
原创人员对作品具有版权,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对作品享有公益使用权。
六、作品推荐
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精心组织,做到方案详实可行,评选公正公开,二级学院上报院级参赛作品30%参加校级评比,由各学院活动负责人5月 29日12点之前交至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A3-106。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63945158@qq.com。一经上报,不再更改。经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,取消其评选资格,不再增补。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、弄虚作假者,取消该学院本学院全部候选人的评选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艺术与传媒学院
七、表彰奖励
根据具体作品推荐情况:
一等奖 5名;
二等奖 10名;
三等奖 20名;
“优秀作品奖”若干名;
八、宣传展示
由我校宣传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视觉包装,在我校公众平台中宣传展示,并全校推送。
九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庞学峰
联系电话:18953295263
青岛恒星科技学院
艺术与传媒学院
2021年5月1日